根據(jù)贛教外字[2007]148號文件,關于表彰2007年度教育外事先進工作個人的通知,江西省教育廳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為表彰在教育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中做出積極貢獻、外事工作突出的先進個人,根據(jù)評選要求和標準,結合實際工作情況,特在全省范圍內評選出34外事工作先進個人。 我校國際交流處尹晴同志、肖嵐同志被評選為教育外事工作先進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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